艺术设计系嘉庚美术馆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7日
作者:艺术设计系

嘉庚美术馆是介绍和展示艺术设计系专业教学和创作成果的重要场所,同时也是开展艺术设计研究,进行对外艺术交流的窗口。为了充分发挥美术馆的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全系的教学、科研和艺术交流工作,特制定以下试行管理办法:

一、嘉庚美术馆的功能

美术馆的主要功能是为完成专业教学展览工作提供展览场地。展览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课程教学成果展览;师生外出写生展览;学生毕业创作展览以及大型专题性展览活动。在完成全系教学展览工作的前提下,美术馆将统一计划、合理安排,举办我院教师的美术创作个展或联展;邀请国内外有影响、有成就、有创新的美术家、设计师来我院进行作品展览;承接高水平的美术和设计专业学生举办个人作品展览(联展);或受兄弟院系委托,协助兄弟院系举办作品研讨、交流活动。

二、嘉庚美术馆的使用程序

1.系内各相关专业于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列明本学期拟举办展览活动的时间、内容和要求,报美术馆处。

2.由嘉庚美术馆对本学期的展览进行汇总和调整,报请系领导审批,将最后确定的学期全系展览计划公布在系网站;各专业教学部按最后确定的时间安排展览活动,签订嘉庚美术馆使用协议并提交押金。

3.计划外临时性的展出活动,须提前一周以上报请有关领导和部门批准,然后按有关规定执行。系内举办的临时性的重大展出活动,需调整原展出活动计划的,各专业教学部要服从调整。

三、 嘉庚美术馆的维护管理

由我系安排的专业教学作品展览活动,包括课程教学成果展览、师生外出写生展览、学生毕业创作展览、我系组织的大型专题性展览、我系师生个展及联展不收取场地费用,但均在展前收取押金(展览海报宣传、作品标签、请柬、画框等由展出方自理)。

每一场展览须向系展览部提交押金500元,撤展后由美术馆管理部检查美术馆设施并退还押金,如有相关设施损坏则照价赔偿。

四、美术馆的管理制度

1.展览期间由美术馆安排值班人员负责展品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课程作业展览必须由教师牵头办理。

2.严禁在展馆的墙壁和地面上直接固定任何展品。

3.钢丝挂绳和展板上禁止使用钉子、螺丝钉、胶带、胶泥等不能复原的展览辅材。

4.梁上钢丝滑轨不可用力拉扯,避免滑轨变形。

3.撤展后,请将展览期间的所有垃圾清理带出,把美术馆恢复到使用前的状态。 

4.展馆内严禁吸烟、吃东西、乱抛纸屑杂物、随地吐痰;严禁大声喧哗、打闹。

嘉庚美术馆使用协议及申请表

 嘉庚学院艺术设计系
201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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