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通知:专业画室、制图室使用基本行为规范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3日
作者:肖莉

近日对教室巡查发现有学生乱搬专业教室桌椅,造成桌椅丢失、损坏,根据艺术设计系专业教室管理条例第五条:严禁学生擅自将专业画室、制图室中的桌椅、设备、器材等搬出教室之外,违者一经发现全系通报批评,并扣除综合素质表现分数,第二次及以上被查处发现者,取消该学年评奖评优资格。

请同学们认真学习专业教室行为规范,杜绝类似事件发生,以免影响个人在校表现。

1.专业画室、制图室正常教学与课余练习使用,由物业负责每天早晨固定时间开门,如门锁未开的,可在教育技术值班室登记借用门匙并及时归还。如教室配有有多媒体设备的,由授课教师本人凭有效证件在教育技术值班室领取多媒体设备袋,使用结束后按时归还。

2.专业画室、制图室使用过程中,最后一名离开的学生应自觉检查窗户、风扇、灯光是否关好,并整理好画室之后方可锁门离开。不提倡鼓励学生通宵使用专业画室、制图室,确有需要的,应在事先主动配合物业保安或值班人员办理登记手续。

3.专业画室内应保持安静,上、下课时要礼让出入,禁止在教室内吸烟、喧哗、打闹、追逐或做其他有碍教学和学习的事情,同时应注意公共卫生,垃圾及废弃物丢进垃圾桶,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

4.严禁学生私自配制专业画室、制图室门匙,或者私自更换门锁,违者一经发现全系通报批评,并取消该学年评奖评优资格。

5.严禁学生擅自将专业画室、制图室中的桌椅、设备、器材等搬出教室之外,违者一经发现全系通报批评,并扣除综合素质表现分数,第二次及以上被查处发现者,取消该学年评奖评优资格。

6.专业画室、制图室使用过程中,应尊重物业保洁人员工作,禁止在教室内外任意涂画损坏墙面地面,禁止随意将颜料工具等胡乱置放,如有此类行为经调查发现的,应负责将墙面地面修复原状或承担修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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