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合作单位协议决定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7日
作者:林波

 

艺术设计系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5月25日起,中止与北京广通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的合作单位协议,停止一切协议内容,原签署的协议书作废。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艺术设计系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中止协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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