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系各团支部开展以“践行新思想 拥抱新时代”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7日
作者:王露佳

各团支部:

为组织广大团员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学懂弄通做实的重要要求,根据《共青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中青发〔2017〕20号)、《关于全省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团闽委〔2017〕56号)精神和《共青团福建省委办公室关于开展以“践行新思想拥抱新时代”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团闽委〔2017〕62号)的精神,现在全系所有团支部中开展一次以“践行新思想 拥抱新时代”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组织生活会要围绕“践行新思想 拥抱新时代”的主题,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聚焦“八个明确”的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的基本方略,组织团员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要通过讲成就变革增强“四个自信”,讲时代际遇激发奋斗精神,讲历史使命强化责任担当,讲党建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引导团员切实增强不忘初心跟党走的自觉性、坚定性,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按照“三会两制一课”规定,结合组织生活会开展团员年度教育评议。

组织生活会要在2018年1月4日前完成。

二、方法步骤

组织生活会和2017年度教育评议工作一并开展,教育评议要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为重点,扎实做好以下4个环节的工作。

1.组织主题学习。广泛开展主题团日、学习交流、征文演讲、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团员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修订后的党章,学习新华社长篇通讯《习近平: 新时代的领路人》,学习人民日报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评论员文章,着重把握好《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的10个方面内容和6个聚焦要求。可根据情况把《将改革进行到底》、《辉煌中国》、《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等政论专题片作为选学教材。团干部要带头学习、深入宣讲,每名团干部至少要到3个基层团支部开展宣讲交流活动。

2.召开支部大会。会上,团员要结合工作学习生活实际,

分享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心得体会,交流如何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自身成长的体会,增强对新思想的理想认同。通过学习交流,引导广大团员进一步增进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衷心拥护,做到忠诚核心、维护核心、紧跟核心。

3.开展教育评议。要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作为评议的主要内容,重点围绕学习情况、组织生活会发言情况和日常表现情况,按照个人自评、团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团员进行评议。支部委员会根据评议情况,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院系团委(团总支)批准。团员评议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各支部具体名额详见附件)。

 注:在1月4日之前,学生在“志愿中国”APP注册成为志愿者,作为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的指标之一,没有及时注册的,评议结果不能高于合格,各支部成员注册比例不得低于总人数的80%,已注册团员请将注册成功的截图统一发送给支部团支书,由团支书统一发送至系团委邮箱。(注册方法详见附件)

4.做好结果运用。评议结果要作为2018年度团籍注册、

2017年度优秀团员团干部评选和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重要依据。对于评议等次不合格的团员,团支部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三至六个月后,对能够接受团组织批评教育,反省自身错误,有明显改进的团员,再次进行团员评议; 对不接受教育帮助或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团员,应当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学院团委批准。

三、组织领导

1.工作抓支部。各院系团委要高度重视组织生活会和年度教育评议工作,担负起这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对组织生活会作出具体安排,重点抓好组织动员、示范引领、督促检查、整改落实的工作。

2.干部到支部。我校各级专职团干部要直接联系一个团支部,对组织生活会各个环节给予指导,并参加所联系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3.落实靠支部。要把召开组织生活会作为落实从严治团要求、检验从严治团成效的实践载体。团支部要切实履职尽责,严格落实四个环节的任务,并填写组织生活会报告表(见附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并存档。要真正用好评议手段,对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敷衍了事,评议等次不合格,不接受批评教育或经批评教育仍不改进的团员,作出劝退或除名处理。

团支部大会和教育评议情况要认真记录到《团支部工作手册》和福建省数字团建平台上。

四、工作说明

1.各支部已组织召开支部大会并完成主题学习,部分团干也进入支部参与团课。已完成主题学习的支部要填写《“践行新思想 拥抱新时代”组织生活会报告表》,在系团委处备案。未开展学习的支部要尽快开展。

2.各院系以院系为单填写《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统计表》,同时整理活动图片、学习成果等相关材料,报送到校团委。

3.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团员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需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执行。2016-2017级各团支部均需在2018年1月4日前完成本年度的教育评议。

教育评议的基本步骤:团员个人自我评议(填写《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登记表》)——其他团员进行评议,对其成绩和优点予以肯定和表扬,对缺点和不足提出批评——支委提出团支部评议意见(肯定成绩,指出缺点)——支委汇总评议结果,并反馈给每一个团员。支委在福建省数字团建系统记录评议结果。

4. 上述工作请于2018年1月4日前完成,相关数据作为评估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的重要依据。

工作联系人: 万梦洁

联系电话:13123330782

关于在全系各级团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的通知.docx

“践行新思想 拥抱新时代”组织生活会报告表.docx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统计表.docx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登记表.docx

艺术设计系“学习十九大精神”情况教育评议优秀团员人数比例.xlsx  

志愿中国(志愿汇)使用指南 (个人版).docx  

艺术设计系团委

2017年12月27日

 

本文责编:@王露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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