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系2020届毕业实习工作调整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4日
作者:杨春苗

本学期开学初因疫情影响,根据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2020届毕业实习工作暂缓实施。经过艺术设计系系教指委审议讨论,重新拟定的毕业实习工作调整方案经学校审核通过。现就调整后的毕业实习工作说明如下:

一、重组指导方案

根据调整后的毕业实习工作方案,毕业实习指导任务与毕业设计指导任务结合,由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兼任毕业实习指导任务(个别学生有调整另行通知),详细安排见附件1。指导教师负责通过邮件、电话或网络等形式,了解学生实习动态,指导学生完成实习工作任务,在学生遇到专业相关的困难或问题时,给予专业指导和帮助,督促学生完成实习报告并给予成绩评定,完成毕业实习相关工作材料的归档提交。

二、调整实习内容

鉴于目前疫情影响和防控工作需要,在上级主管部门正式通知允准毕业实习恢复常规秩序前,毕业实习安排一律采用线上实习形式开展,学生应通过线上交流、居家办公、团队合作等灵活的方式参与企事业单位安排的实习任务。在上级主管部门正式通知允准毕业实习恢复常规秩序后,毕业实习方可转为线下实习。

线上实习以学生了解、熟悉企事业单位,适应职业工作环境,掌握职业工作流程为基本内容,学生需要发挥专业特长,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承接完成实习单位的工作任务安排,并总结思考发现自身问题和缺陷。

三、分流实习形式

毕业实习一般可分为分散实习和集中实习两种形式。分散实习由学生自行联系落实具备线上实习接收能力的实习单位,实习单位需同意学生通过线上实习形式完成实习任务,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集中实习由艺术设计系各专业方向联系线上实习单位,主要是我系共建单位、协作单位或校友关系单位,向实习单位推荐学生并开展线上实习活动。学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申请参加分散实习或集中实习,鼓励学生以分散实习形式开展线上实习活动,短时间内无法确定实习单位的,由教研室及指导教师协调推荐学生安排集中实习。

四、缩短实习时间

毕业实习时间长度由8周缩减为6周,自校历第6周(4月1日)开始,至校历第11周(5月12日)结束,第12周完成毕业实习材料提交及成绩评定。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需完成不少于6周时间的实习活动。基本日程进度安排如下:

3月31日前,学生需要确定实习形式与实习单位,参加分散实习的学生向指导教师提交《艺术设计系本科生线上毕业实习情况表(分散实习)》(电子表格见附件2,暂不盖章);参加集中实习的学生向指导教师提交《艺术设计系本科生线上毕业实习情况表(集中实习)》(电子表格见附件3,暂不盖章)。

4月1日起至5月12日,学生进行毕业实习;

5月15日前,学生提交毕业实习报告、实习情况表等材料(实习报告模板见附件4);

5月22日前,指导教师完成毕业实习成绩评定及录入提交。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毕业实习延迟安排

根据艺术设计系学业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毕业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后进行学业审查,欠缺课程学分超过3门课或6学分的,毕业实习安排予以暂缓,延迟安排至暑期完成,毕业审查批次相应进行调整。实习延迟安排已通过学校邮箱发布通知,如有疑问可联系教学秘书咨询。请延迟实习的同学认真完成本学期课程学习,并在暑假根据系内通知开展实习活动,下学期开学提交实习相关材料,方可取得毕业实习学分。

2.毕业实习重修补修申请

个别学生因特殊情况(如结业生未取得学分)需要申请毕业实习课程重修或补修的,可在3月27日前联系教学秘书办理课程修读申请手续,如需缴纳修课费用的,待学校正式开学后另行通知补缴。


艺术设计系

2020.3.24



附件1:艺术设计系2020届毕业实习指导师生安排.docx

附件2:艺术设计系本科生线上毕业实习情况表(分散实习).doc

附件3:艺术设计系本科生线上毕业实习情况表(集中实习).doc

附件4:毕业实习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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