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福建省优秀青年人才成长计划”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3-12-06
  • 撰稿人:艺术设计系学生工作组
  • 来源:嘉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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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福建省优秀青年人才成长计划”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团十七大和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发挥共青团凝聚青年、引领青年、服务青年成长成才的职能,全面加强青年人才工作,坚定不移地走人才强省之路,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学生联合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福建省优秀青年人才成长计划”。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福建省委   福建省学生联合会

二、实施时间
2013年11月—2015年11月

三、遴选对象
2011-2012级优秀青年人才。优先考虑以下群体(符合其中一类即可):
1.学生组织主要干部、社团负责人、班级班干、团支书等。
2.学习成绩优秀,两次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奖以上的学生。
3.在学校举办的各类专项比赛中获得一等奖、有特殊专长。
4.“创业之星”获得者等成功创业的学生。

四、申报流程:
1.有意向的同学,认真填写《福建省优秀青年人才成长计划信息表》,在12月11日前发给分管辅导员。
2.系学生工作组将结合实际情况,对申报同学在校期间的表现综合认定,择优选取1名报送院团委。

附件:福建省优秀青年人才成长计划信息表

艺术设计系学生工作组
2013年12月6日

审核人: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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