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艺术设计系团学组织干部综合素质测评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5-01-12
  • 撰稿人:王露佳
  • 来源:嘉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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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测评是学生进行自我总结、自我教育、相互学习的过程,为了正确评价团学组织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实现学生干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与自我成长。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现将做好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团学组织干部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测量和定性评价相结合,尽可能科学的反映学生干部实际素质状况。
二、测评对象:艺术设计系团学组织学生干部
三、测评方法:学生会主席团与团总支书记处由指导老师评定;
团学组织部长、副部由主席团与书记处根据其责任大小和工作表现讨论后评定;
团学组织各部门干事,由其所在部门的部长、副部根据其工作表现加分;
四、加分标准:
职务/等级
系学生会主席、
团总支书记
系学生会副主席
团总支副书记
系学生会团总支各部长
系学生会团总支各副部长
系学生会团总支各部门干事
上限
2μ/学期
1.5μ/学期
1.2μ/学期
1.0μ/学期
0.7μ/学期
优秀
2-1.9
1.5-1.4
1.2-1.1
1.0-0.9
0.7
良好
1.8-1.6
1.3-1.2
1.1-1
0.9-0.7
0.6-0.5
合格
1.5-1.2
1.1-0.9
0.9-0.8
0.6
0.4
不合格
0
0
0
0
0
 五、评选时间:2015年01月12日至2015年01月16日,学生会与团总支请于2015年01月17日之前电子版《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艺术设计系团学组织干部综合素质测评统计表》以部门为单位报送至学生会秘书处与团总支办公室。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艺术设计系学生工作组

 2015年01月12日

审核人: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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