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系机房为学校公共资源,主要用于本系教学和课余练习。为保障教学,规范使用,特制定此规定。
1.教师正常教学借用与归还。机房钥匙由课程任课教师本人或课程班班长凭有效证件至人文楼B308值班室领取,授课结束后立即由借用人本人归还,不得由他人代借或代还。学生课后使用机房,不由教师代借。
2.学生课余练习借用与归还。我系学生凭本人学生证到人文楼B308值班室进行借用登记,登记时要在登记表上要注明大致使用时间。借用与归还手续办理时间为各工作日的08:00—18:00,严禁超时借用。
3.机房日常管理。日常管理主要由人文楼教育技术值班室(文B#308,电话6288876)负责。上机人员要服从管理,严格按指定机位就座,不得随意移动设备,不得删除计算机内原有的数据资源。如遇设备故障应及时向管理人员反馈,不得私自操作。
4.机房安全管理。授课时间由任课老师负责机房使用安全,各课课程班班长协助管理。课余练习时段由各时段首名借用人担任安全责任人,负责机房的安全。以上方式借用结束时,负责人要整理机房,确保电脑关机、门窗锁好。,
5.机房卫生管理。卫生清洁由物业保洁员负责,机房各使用人员义务协助,保持机房干净、干燥、整洁。废弃物统一放置废纸篓内,不得随意丢弃。机房禁烟、禁食,严禁携带烟草、食品和饮品等入内。雨雪天气时,严禁携带各类雨具入内。
6.如违反以上所述之规定,将参照《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艺术设计系专业教室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处罚。
7.本规定由艺术设计系和教育技术服务中心负责修订与解释。规定自制订之日起实行。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艺术设计系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育技术服务中心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