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大赛

  • 发布日期:2015-04-17
  • 撰稿人:赵理超
  • 来源:嘉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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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杯网页图片 - 副本

2015年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作品征集面向社会火热征集中。

一、大赛主题:设计引领  智造融合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泉州市人民政府、中国工业设计协会、台湾设计学会
承办单位:晋江市人民政府、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协办单位:泉州市工业设计协会、晋江市工业设计与时尚创意协会、中关村工业设计产业协会
支持单位:中国工业报社、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台湾纺拓会、台湾包装设计协会、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浙江省工业设计协会、福建省工业设计与服务制造行业技术开发基地、华侨大学工业设计研究院、福建省工业设计产业技术创新重点战略联盟、福建省服装设计师协会、福建省鞋业行业协会、福建省机械工业联合会、穿针引线网络公司

三、参赛对象
境内外制造业企业、工业设计机构、专业院校师生以及对工业设计有兴趣和热情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以企业、机构、团体或个人名义报名提交作品参赛。
本次大赛鼓励各单位或个人针对福建省制造业企业发布的征稿信息提交设计作品,作品在参与大赛相关奖项的竞逐之外,如经发布征稿信息的福建省制造业企业选中采用,由企业另行给予一定的设计费用,具体标准参阅网站企业专场信息;企业选中并支付相应的设计费用后,该作品著作权归企业所有,作品设计者拥有署名权。

四、参赛范围
与纺织服装、制鞋、智能装备、消费电子或其他(食品、家居用品、户外用品、水暖卫浴、伞具、包装印刷等)行业相关具有前瞻性、实用性的工业设计产品或作品,重点鼓励结合福建省制造业企业工业设计需求的设计成果参赛。

五、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跟已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近似的、曾经在其他工业设计大赛上获奖的作品不得参赛。如因参赛者的剽窃作品、窃取商业秘密等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负,且大赛组委会有权在大赛的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
2.作品应符合本次大赛参赛范围。
3.作品应充分考虑市场价值和可实现性。
4.重点鼓励提供实物作品或实物模型参赛。
5.参赛作品如在获奖后发现并核实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组委会将取消其获奖资格,收回奖杯奖金,同时不再递补相关奖项。
6.每一件作品只能选择一个组别提交,如发现同一作品内容多次提交,将取消参赛者参赛资格。

六、申报材料
1.《2015年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申报表》。
2.提交300mm×550mm竖式版面1张,内容为中英文对照,包括作品名称、整体效果图、局部效果图、外观尺寸图、设计说明及作品介绍,版面文件格式为JPG,分辨率为300dpi。
3.提交一份6页以内的演示文稿(PPT),上传时请将演示文稿以JPEG格式分页上传(每页720*540px,分辨率为72dpi,大小不超过3MB),演示内容为中英文对照,应包含作品主题、参赛作品整体和关键细节效果图、结构示意图、设计说明、创意说明,重点描述参赛作品的先导性、创新性、实用性、美学效果、人机工学、品质、环保性、经济性等。
4.提交作品视频(无法提供实物模型的参赛作品必须提交视频文件,其他可由申报者自行决定是否提供,视频文件最长60秒钟、最大10MB,格式限MOV、WMV、AVI、SWF、MPEG、MPG,字幕为中英文对照)。
5.竖式版面、演示文稿、作品视频内容应包括“2015年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的标题,但不得出现参赛企业名称及LOGO、参赛者所在单位、姓名(包括英文或拼音缩写)或与参赛者身份有关的任何图标、图形,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七、申报方式
1.报名:所有参赛者均须登录大赛官方网站在线填写《2015年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申报表》(其中,结合企业命题设计的参赛作品通过“企业命题设计作品提交通道”申报,其他自主设计参赛作品通过“自主设计参赛作品提交通道”申报),报名信息确认提交后,将获得系统随机生成的参赛编号;申报表中承诺书必须手写签名或公司盖章,组团参赛者经推荐单位填写并盖章后与参赛作品所涉及的知识产权、荣誉等内容的复印件,单位参赛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扫描后上传大赛官网。相关资料在线提交后可下载打印。
2. 参赛者须在2015年7月15日前通过大赛官网提交《申报表》、图片、演示文稿及视频等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否则视为无效申报。
3.纸质申报材料提交,承诺书与推荐意见表需提交原件。有主管单位或组团参赛的(福建省内为所属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经信主管部门,或省直有关集团控股公司、有关高校或科研机构、省有关行业协会),经组织单位认真审核后,提出推荐申报作品名单,在《申报表》上填写推荐单位意见,正式行文报送大赛组委会,随附推荐作品名单及相关纸质申报材料(A4纸打印、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无主管单位的个人可直接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申报并提供相关纸质申报材料(A4纸打印、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
4.服装组经初评入围的参赛者必须向组委会提供作品实物,组委会按3000元/件套给予制作费用补贴。其他组别经初评入围的参赛者向组委会提供作品实物、模型或发送3D源文件由组委会统一制作作品模型。入围作品实物或模型将在晋江国际工业设计园展馆公开展示。对不予配合提供实物、模型或发送3D源文件委托组委会制作作品模型的,将取消入围资格,所缺名额由对应组别的其他参赛作品替补入围。
5.个人参赛的(包括多人团队参赛)需在网上认真填写各项信息,申报表中姓名、证件号码(境内参赛者统一登记身份证号码,境外参赛者统一登记护照号码)将作为领奖唯一有效凭证。
6.单位参赛的需填写完整企业名称、营业执照号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及联系人信息,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授权书复加盖公章将作为单位领奖有效凭证。

八、奖项设置
(一)奖项安排:大赛分纺织服装组、鞋业组、智能装备组、消费电子组、综合组等5个组别,分别评选金奖1项、银奖2项、铜奖3项和入围奖10项,并从5个组别的金奖作品中评选出大赛特别奖1项。
各个级别的奖项均由组委会分别颁发奖金、证书和奖杯(入围奖仅颁发奖金、证书),其中:大赛特别奖奖金30万元、金奖奖金10万元、银奖奖金5万元、铜奖奖金3万元、入围奖奖金5000元。
注:若纺织服装组、鞋业组、智能装备组、消费电子组中任何一组收到的参赛作品数量在100件以下,将取消该组别的单独评奖,该组别所收到的参赛作品统一归并综合组进行评奖。
(二)大赛附加奖项
1.设立3项参赛组织奖,对积极组织参赛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团体,由组委会颁发证书,并给予每个获奖团体3万元奖金;
2.对受托组团参赛且提交作品的主创人数达30人以上的境内外社团组织、院校,给予1.5万元组团参赛费用补助;
3.组委会面向福建省制造业企业征集参赛作品设计方向,并按提交《2015年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企业征集参赛产品设计方向申请表》(请在官方网站下载)的时间先后顺序,取前5家提交《申请表》的福建省制造业企业,增列为大赛支持单位,结合大赛整体宣传工作,组织相关媒体进行捆绑宣传。同时,对提交《申请表》的福建省制造业企业,根据其采用参赛作品数量(占50%权重)、支付参赛者设计作品费用总额(占50%权重)进行排序,对排序前5位的制造业企业,由组委会按其实际支付的设计作品费用50%给予补助,最高限额5万元。
(三)大赛配套政策
1. 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获奖者到晋江创业、就业,可凭获奖证书,向晋江市人社局申请认定为晋江市优秀人才,享受晋江市向优秀人才提供的人才津贴和补贴、住房保障、创业扶持等扶持政策。
2. 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获奖者入驻晋江市相关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创业的,可凭获奖证书,享受晋江市鼓励优秀人才入驻晋江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政策。
3. 福建省制造业企业购买对接大赛入围作品进行产品转化开发的,优先列入省、市、县三级工业设计成果转化专项并予以支持。

九、时间安排
1.作品提交截止日期:2015年7月15日。
2.作品初评:7月下旬。
3.作品布展:7月底。
4.作品终评:8月下旬至9月上旬。
5.颁奖及相关活动:9月中下旬。
组委会举办2015年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颁奖仪式,将邀请获奖参赛者和各界人士出席;同期举办2015年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参赛作品推介交流活动,邀请广大福建省制造业企业参与对接。

十、成果管理
(一)所有的参赛产品或作品,大赛组委会享有推介、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权利。对参赛作品,除组委会
和作者(或参赛企业)授权外,任何单位、个人和第三方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宣传、出版、展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否则组委会及作者有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本届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获奖作品将在晋江国际工业设计园展馆长期公开展示。
(二)对于具有产业化前景的设计方案或产品,组委会可组织参赛者与本省制造业企业对接,推动设计成果产业化。
(三)组委会可编制获奖作品集,在国内外展会上展示、推介,扩大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的影响力。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青阳洪山文化创意产业园国际工业设计园1号楼505室;
联系人:颜伟杰、鲍莲花;
联系电话:0595—82682939、85633931;
E-mail: hxbfjjj@126.com。
本征集公告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拓展资讯:2013年赛事详情

审核人: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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