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5-07-31
  • 撰稿人:彭雅娟
  • 来源:艺术设计系
  • 浏览次数:1099

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在每学期末,请需要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填写“调查表”和“申请表”(见附件),在暑假期间如实填写,并出具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家庭贫困证明。请同学们自行打印附件中的三份表格,920日前提交给各班辅导员,最后由学工部完成审核工作,最终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申请有效期为1学年,上学期申请过的学生均视为过期,必需重新申请

请各位同学以严肃的态度来对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申请,客观、准确的填写表格,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并追回所资助资金;情节严重者,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学期有多名学生使用贵重手机遭同学举报。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的勤工助学岗位招募将依旧通过学院邮件进行通知,请有意向的学生在9月10日左右查阅学院邮件,按照通知内容进行报名。

有意向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请首先咨询自己家庭所在地的教育机构(如市、区、县教育局)具体的办理办法,如有需要开具在校生证明的,请联系各班辅导员。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申请、评议表

审核人: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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