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学生组织:
教务系统已开通录入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综合素质表现的权限,请各位同学登录教务系统,完成综合素质表现的录入,开放截至时间到1月20日,而后辅导员会完成核实、评分,预计下学期开学前2周进行公示。
填写说明:
一、担任学生职务
1.担任的学生职务必须填写有关组织单位的全称、等级。
如:系学生会主席、系团总支书记、12艺术1班班长、13动画宣传委员、12室内课程班班长、系团总支宣传部部员、美术馆工作人员等等。
2.担任多项职务的,实行叠加减半加分政策,即取最高项职务加分,第二项职务减半叠加,第三项职务(课程班班长可加)起不再加分。
3.校级学生组织担任职务无需填写,由团委老师统计后统一导入。如校学生会、校社团联合会、校艺术团、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校科创中心、新闻社、心灵嘉园、学创会、外务交流协会、就业创业促进会、体育俱乐部助理等,均不需要申报。
二、获奖情况
1.获得的奖项,务必写明全称,具体包括获奖时间、奖项名称、颁奖单位和类别。
(1) 包括课内、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如:中国高校文化创意大赛一等奖、中国包装设计大赛优秀奖、福建省高校文化创意设计大赛入围奖等;
(2) 校系组织的有影响力的活动等。如:参加淘艺晚会《那些年》演出、艺动杯篮球赛、校园安全知识竞赛、新生成长公开课之XX专场、参加主题团日活动并获得X等奖、时装设计大赛、新生歌手赛、参加趣味运动会之袋鼠跳等等。
2.其他院系组织的文体活动、各项荣誉称号(三好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一二九积极分子、向上向善好青年等)不再加分。
三、突出表现
1.五星级宿舍:由系学生会生活部提供数据,每学期累计不超过0.5μ;
2.获得国家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等等级考试证书、英语四六级、雅思托福:0.5μ/次,每学期累计不超过1μ;
3.好人好事:由系内认定的工作积极分子、好人好事、无偿献血(提供献血证)等,0.2μ/次,累计不超过1μ。
4.由系内认定的学术类志愿者服务,如优秀作品展志愿者等。
四、惩处
1.通报批评(以学工部和系里发文为依据):-0.5μ/次
2.上课缺勤(以辅导员掌握的数据为依据):-0.5μ/次
3.违反园区管理规定:宿舍卫生较差、使用违章电器、私拉电线、饲养宠物、私自校外租房、赌博、推销商品:-0.5μ/次。
4.考试违纪作弊:-(1-1.5)μ/次
五、其他
1.务必是发生在本学期内,即2015年08月–2016年2月之间。其他时间范围内的职务或获奖情况无需填写,所有奖学金也无需填写。
2.具体加分项目,由辅导员审核、认定,具体详见《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http://www.xujc.com/index.php?c=Article&a=view&id=21
申报截至时间:2016年1月20日
艺术设计系学生工作组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