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及艺术设计系实践教学周工作要求,所有同学必须参加实践教学周活动并通过考核,方可获得教学实践课程学分。
本学期艺术设计系实践教学周一年级活动以专业写生为主,二年级活动以考察调研为主,三年级活动以分散实习为主。原则上,各年级专业方向同学应参加本年级专业方向所设置的实践教学活动,不得随意变更调整。如有涉及出境的活动项目(如法国、日本、台湾等),需根据要求另行单独报名。艺术设计系鼓励学生统一参加写生、考察、实习活动,并将视情况予以经费补贴(一般写生补贴50元/人,艺术考察补贴100元/人,分散实习补贴50元/人,留校活动原则上无经费补贴)。
因家庭经济原因无法负担活动费用的,仅限本学年或以往学年经学工部门审核符合经济困难认定标准的同学方可申请留校活动,申请程序为填写《艺术设计系学生实践教学周留校活动申请表》,交辅导员老师签字审核,交本专业方向教研室主任签字审核,后提交至文B408教务办公室。
个别同学未申请过经济困难认定,未提交过《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的,请同时提交《艺术设计系实践教学周留校活动申请表》与《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经家庭所在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盖章认证,两份表格交辅导员老师签字审核,交本专业方向教研室主任签字审核,后提交至文B408教务办公室。
申请表格请见以下附件,留校活动申请手续办理截止时间为13周周五(5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