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第五届 大学生艺术节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03-07
  • 撰稿人:福建省教育厅
  •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 浏览次数:125

各教研室、各班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6〕5号)安排,决定举办全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节活动。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举办全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节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张贝迪:6288160,艺术设计系学生工作组:林锦添:6288056

 

艺术设计系学生工作组

2017年3月7日

 

 

审核人: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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