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颖艺奖学金”是厦门市颖艺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为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献身设计事业而设立,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奖学金评定原则和奖学金捐设机构意见,评选办法如下:
一、奖励对象、标准
1.奖励对象: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艺术设计系园林景观设计专业大四优秀毕业设计的本科生
2.奖励标准:
“颖艺奖学金”每年奖励名额为2个,奖励标准为每个1500元
二、评选条件
该奖学金主要为激励学生专业学习、刻苦钻研、献身设计事业,因此,申请该奖学金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通过毕业设计答辩委员会,取得优秀毕业设计;
2.必须获得所在教研室推荐;
3.在校期间没有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三、评审程序及要求
1.艺术设计系园林景观设计专业在每年1月份毕业答辩结束后,推荐2组申请者,将申请者专业作业/毕设作品送至厦门市颖艺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确定,由该公司在3月份确定最终获得奖励的2名获奖者名单,5月份由艺术设计系公布获奖名单。
2.该奖学金申请者,有优先进入厦门市颖艺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实习和预工作的权利。
四、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于每年五月份之前将“颖艺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2.“颖艺奖学金”的评选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和作品抄袭的行为。凡属弄虚作假或采取抄袭等手段获得“颖艺奖学金”,一经发现即追缴所获得的奖金,并追究当事者责任。
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艺术设计系学术委员会和学生工作组具体组织推荐和宣传事宜。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艺术设计系责解释。
厦门市颖艺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艺术设计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