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及艺术设计系实践教学周工作要求,所有同学必须参加实践教学周活动并通过考核,方可获得实践教学周课程学分。
本学期艺术设计系实践教学周一年级活动以专业写生为主,二年级活动以考察调研为主,三年级活动以分散实习为主(或由教研室设计活动内容)。原则上,各年级专业方向同学应参加本年级专业方向所设计的实践教学活动,不得随意变更调整。如有涉及出境的活动项目(如日本、台湾等),需根据要求另行单独报名。艺术设计系鼓励学生统一参加写生、考察、实习活动,并将视情况予以经费补贴(一般一年级专业写生补贴50元/人,二年级考察调研补贴100元/人,三年级分散实习及留校活动原则上无经费补贴)。
家庭经济原因无法负担活动费用的同学可申请参加留校活动项目(仅限本学年或以往学年经学工部门审核符合经济困难认定标准的同学方可申请留校活动)。留校活动项目由系内安排教师设计活动方案(两周),留校学生参与并完成后可获得实践教学周课程学分。申请程序为下载打印填写《艺术设计系学生实践教学周留校活动申请表》,交辅导员老师签字审核,交本专业方向教研室主任签字审核,后提交至文B408教务办公室。
别同学未申请过经济困难认定,未提交过《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的,请同时提交《艺术设计系实践教学周留校活动申请表》与《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需经家庭所在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盖章认证,两份表格交辅导员老师签字审核,交本专业方向教研室主任签字审核,后提交至文B408教务办公室。
申请表格请见以下附件,留校活动申请手续办理截止时间为第12周周五(5月17日),逾期不再受理。
请注意,实践教学周属于专业必修课学分,欠缺实践教学周学分将影响正常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