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与创意学院摄影棚借用公告(内含申请表)

  • 发布日期:2019-09-05
  • 撰稿人:饶小明
  • 来源:设计与创意学院
  • 浏览次数:407

为有效规范摄棚的借用,有效保障本系师生课内外正常借用,预防不良影响及安全问题的发生,对摄影棚借用规范如下:

1、仅限设计与创意学院学生及专任老师借用。

2、仅限设计与创意学院教学作业、专业竞赛、毕业设计等作品拍摄,其他无关内容,暂不借用。

3、学生凭《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设计与创意学院实验室借用申请表》在文A503办理登记借用。(申请表可以院网下载或门口档案袋自取)

4、周一至周五8:00-17:00办理摄影棚借用。

5、摄影棚内严禁吸烟、携带零食及饮品等入内。雨水天气时,严禁携带各类雨具入内,注意消防安全,违者必究.

6、仅限借用者本人,不得擅自将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若经查发现,将取消借用人借用资格。

请需要办理借用的学生,根据自已实际需求的情况,提前选择合适的办理时间,特此公告!



                      设计与创意学院       

二〇二一年月三日   

艺术设计系实验室借用申请表(2019).pdf

审核人:肖莉

推荐文章

点个赞吧 分享

推荐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