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09-21
  • 撰稿人:设计与创意学院
  • 来源:院系站点
  • 浏览次数:10

为增强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创新创业能力,深化我校创新人才培养改革。现启动2022-2023学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原则及管理组织形式

项目建设应秉持“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选题和设计实施方案,独立完成项目。

院系面向学生开展大创项目申报专题宣讲活动,鼓励师生积极参与申报。申报项目可纳入本院系级项目培育,择优推荐校级立项。

二、项目类别及选题要求

(一)大创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个类别。具体如下:

1.创新训练项目:由在校本科生个人或团队申报,申报者必须在导师指导下自主进行项目设计、完成项目准备、实施项目管理。项目要求创意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可行性和现实意义。

2.创业训练项目:由在校本科生团队申报,团队必须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创新性创业项目准备,包括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调查研究和分析、参与企业实习、参加创业竞赛活动、编写创业实践报告等。项目要求具有创新性、可操作性并具有未来成长潜力。

3.创业实践项目:由学生团队申报(成员可以包含校友),创业团队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基于创新成果,捕捉市场机会,进入校内外孵化基地开展产品研发、市场测验、项目推介等创业起步实践。项目要求具有创新性、市场可拓展性和商业价值。

可以从以上三类项目遴选出重点支持领域项目(重点支持领域项目说明详见附件1),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推荐项数不超过本院系推荐校级项目申报数的5%,对于重点支持领域项目院系应重点评估、重点培养、重点考核。

(二)项目选题及实施方案要求

1.研究课题可以由学生自己提出,也可由学生和指导老师共同拟定,或由指导老师提出选题供学生选择。

2.已申报过的往届大创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但是,在已结题的优秀项目基础上继续深入研究的项目仍可申报。

3.大创项目作为大学生科研创新活动,项目实施方案应遵循可行性原则,确保立项后整个团队能够在研究周期内持续投入时间和精力,按所设定的路线图完成建设任务、实现预期成果。

三、学生及指导教师要求

(一)学生要求

1.对所申报项目具有浓厚兴趣,且具备良好的科研创新意识和相应专业基础素质,学有余力,能够确保投入足够时间完成项目研究计划。考虑到项目训练所需学生专业知识积累和精力,为保证在项目负责人毕业之前完成结题验收,因此,不建议一年级和毕业年级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申报。

具体项目申报人数要求为:

(1)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人可以是个人或团队(不超过5人)。

(2)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团队(不超过5人)。

(3)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团队(不超过10人)。

2.由学生自愿结合组成项目团队,成员基本稳定,专业、能力结构较为合理。学校鼓励学科交叉融合,支持学生跨学科、跨专业组队申报。

3.未完成上年度大创项目结题验收的学生不得参与本年度项目申报。

4.同一学生只能担任1个项目的负责人,每位学生同一学年原则上最多参与2个项目。

(二)指导老师要求

1.项目申报负责人必须邀请一名相关学科的教师作为其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可以为本院系的教师,也可以来自校内其他院系或和学校合作单位人员联合指导。“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实行双导师制,即一名校内教师、一名校外(企业)人员,需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项目校外导师合作指导协议书”(见附件2)。

2.指导教师应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全程负责项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3.原则上,每名教师指导项目不超过2项。

四、申报程序

(一)学生申报

项目负责人或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选题、确定实施方案并填写《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3),将“申报书”报送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大创项目管理工作联系人。

(二)院系评审与推荐

院系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参考标准见附件4)。按评审成绩高低排序择优推荐校级项目立项评审,未推荐的项目可视情况纳入本院系级培育项目(并报送教学促进部备案)。

院系应对推荐项目的质量严格把关。学校将按大创项目的结项考核(含合格率)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大创项目申报名额分配的重要依据之一。

请于10月10日12:00前将项目“申报书及其支撑材料”、项目“申报汇总表”(格式见附件5)的电子版发送至院邮箱design@xujc.com。

每个大创项目“申报书及其支撑材料”电子版以“序号+项目名称”命名,其序号与 “项目申报汇总表”的推荐序号一致。

(三)学校审核与公布

学校对各院系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将校级立项结果正式发文公布。院系推荐校级立项但未被学校立项的项目可纳入院级项目培育。

五、支持政策

学校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详见附件7)对大创项目配套相应建设经费,专款专用。在中期考核时成果优秀的校级项目可推荐参与国家级、省级立项评选。完成项目结题的学生可获得“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结题证书”等;指导老师可获得指导教学工作量认定。

 

工作联系人:肖莉   联系电话:0596-6288067,17750179980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说明.doc附件2:大学生创业项目校外导师合作指导协议书(模版).docx附件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学生填).docx

审核人:肖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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