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
”推优”制度是团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发挥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党团血脉联系的组织依托。加强对共青团员的政治引领,积极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抓好“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现将2025年上半年度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支部按照《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一、推荐对象
1.推荐对象为我校18至28周岁、有1年以上的团龄的优秀共青团员。
2.“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可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
二、“推优”的具体条件
1.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牢记“两个确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有一定数量的志愿服务工时。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联系青年,热心帮助他人。
3.发挥作用上先进。学习态度端正,学业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无挂以及不良学业记录,专业成绩排名50%之前,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4.执行纪律上先进。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带头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推荐前一年无全校通报及以上处分。
三、“推优”工作程序
1.详见《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详见附件)
2.请各支部在2月28日之前将前完成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并于3月4日(周二)前将《2025年上半年度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共青团推优入党审核表》(纸质版后续由团委组织部审核后再打印签字)发送至团委组织部邮箱354391113@qq.com。
注:1.请认真核查推荐对象是否为共青团员。
2.请认真核查推荐对象是否入团满1年。
3.推选后请和被推选人确认后续是否有入党意愿。
工作联系人:
团委组织部沈恬 15867188339
设计与创意学院团委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