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5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5-05-06
  • 撰稿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部
  • 来源: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部
  • 浏览次数:10

亲爱的各位同学:

 

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规定,现开展我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一、参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遵守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行为。

3.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无不及格科目。

5.综合测评毕业排名应在前15%。

6.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

7.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支部书记”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两次及以上,或者获得上述校级以上荣誉称号一次,且获得国家奖学金或校级奖学金一次及以上。

8.同等条件下,在学术科研、学科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文艺体育、学生工作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者优先。

 

二、评选程序

1.学生同步在学工平台及线下向辅导员提交申请材料。

2.院系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组织评选,形成初评名单。

3.学工部复核初评名单,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4.公示。

5.学校发文表彰。

 

三、材料提交

1. 学生需在5月13日24:00前在学工平台“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申请”应用中完成线上申请,并同步完成线下申请表(附件3)提交;

2. 5月21日17:00前在学工平台完成辅导员及院系审核推荐工作,并同步完成线下申请表提交,申请表以院系为单位学工部。

 

四、注意事项

1.校内奖项(包含校内奖学金、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及院系级荣誉称号等)不需要附证明或证书的印件,在表格中说明即可。校外奖项则需将有关证明复印件附在纸版申请表格之后。

2.学生填表推荐使用word输入后打印的方式,但应注意调整好字体与内容,表格大小需控制在一张A4纸范围内。

附件1:各专业2025届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学工平台2025届优秀毕业生申请模块填报说明.docx

附件3:院系--学生名字--优秀毕业生申请表.doc


审核人:彭雅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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