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计与创意学院第21批辅导员助理选拔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6-05-15
  • 撰稿人:
  • 来源:设计与创意学院
  • 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
按照《细则》第五条至第二十六条要求选拔第21批辅导员助理,在任职资格上细致把关,核实学生学业表现、纪律执行情况;在工作职责上细致讲解,让学生初步了解辅导员助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在选聘程序上细心组织,鼓励各辅导员成立辅导员助理选聘小组。

1.任职条件

(1)明确学院的办学理念和宗旨,并熟悉院系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

(2)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无私奉献精神,责任心强,热爱学生工作,明确其工作职责。

(3)学习成绩优良,已修课程均无不及格记录,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所在年级专业人数前50%。

(4)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公文写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抗压抗挫能力,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5)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行政处分和违反园区管理规定的记录。

(6)身体状况良好。

(7)优先考虑学生党员/团员和有学生干部工作经验者。

2.职责范围

(1)协助辅导员做好新生报到、注册、入学教育、军训等相关工作,保证新生入学初期工作有序、快速完成。

(2)协助辅导员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工作,指导组织新生学习《学务指南》、《成长手册》等相关资料,帮助新生更好更快的适应大学生活。

(3)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党团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班级和团支部开展主题班会和主题团日活动。

(4)深入班级、深入寝室、深入第二课堂,及时向辅导员汇报学生的思想动态和突发事件,积极协助辅导员处理解决问题。

(5)协助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学习理念,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合理规划学习生涯。

(6)协助辅导员做好班级学生干部的选拔和培养等相关工作,促进班级活动的顺利开展。

(7)引导学生和分管专业班级树立优良的班风、学风和考风,加强一年级学生的班级凝聚力。

(8)协助辅导员指导学生参加和开展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丰富学生的第二课堂。

(9)积极参加辅导员助理的培训和考核,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并按要求完成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

(10)配合学院完成相应的助理值班工作。

3.选拔程序

(1)申请辅导员助理的同学,填写《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辅导员助理申请表》(附件1)交到辅导员处(电子版即可)。

(2)各辅导员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进入面试。

(3)面试由各辅导员自行组织,面试题目由各院系自拟。

(4)各院系将拟聘任辅导员助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工部,由学工部在学工网上统一公示。

(5)公示后无异议的正式被聘任为辅导员助理。

4.配备名额

每位辅导员配备2名辅导员助理(一名校级一名院级)。

5.材料提交

有意参加辅导员助理选聘的同学请于5月21日(周四)17:00前将《辅导员助理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一份+院系辅导员助理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以“学号+姓名”方式命名(如“EVD20001张三”)发送至辅导员老师邮箱。

各辅导员邮箱:
王露佳:413862994@qq.com
彭雅娟:1527803362@qq.com
宋寒露:shanlu9810@163.com
任梦圆:30935609@qq.com
柳 灿: 492591391@qq.com
赖 赟: 1178408708@qq.com

附件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辅导员助理申请表.doc
附件2: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辅导员助理信息汇总表.xlsx

 设计与创意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6年5月15日

审核人:彭雅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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