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设计与创意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实施细则(试行)(2021.10修订)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7日
作者:林波

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规定,结合设计与创意学院学科特点,就毕业设计的要求、工作程序与规范要求、答辩和考核、资料归档等实施细节作如下规定:

一、毕业设计的基本要求

1.实行进入毕业设计环节资格审核制,按照《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业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版)》,凡进入毕业学年前,按照学业审查,已完成教学计划学分达到124学分及以上;或者未达到124学分但已修读完所有的专业必修课程学分(不含毕业学年),并申请提前毕业经学院审批通过的,才允许进入毕业设计环节。未经允许擅自开展毕业设计者,取消答辩资格。我系毕业设计主要分为平面设计、园林景观设计、景观建筑设计、室内设计、数字媒体设计、动画、产品设计等专业领域,毕业设计工作课题和要求有所不同。

2.毕业设计必须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思想,注重教学改革、理论联系实际。毕业设计课题,从内容到形式上鼓励创意的同时,要求都要健康向上,依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设计出优秀的设计作品。

3.学生要严格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选题,认真地进行市场或者课题调查,制订合理的设计进度,按设计程序创造性地、保质保量地完成全部设计任务,应该尽可能结合市场需要去做实际课题,选题要有超前意识和引导创意或者进步的宏观目标。

二、毕业设计工作实施过程要求

(一)毕业设计

选题必须与所修读专业有密切关系,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为主,其范围大小和难易程度要符合学生的专业基础、实际水平和现有条件,是学生在短期内经过努力能基本完成或者可以相对独立地作出阶段性成果的课题,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毕业设计原则上一人一题,结合科研或者设计任务的课题,如工作量大,或结合实际项目进行的,可以采取多人合作的办法完成。但每个学生都要有独立完成的部分,分工明确,分量相当,并据此在教师指导下各自独立完成。

1.根据毕业设计要求,教师事先安排计划,下达设计任务书,安排学生的毕业设计课题,对学生的辅导要高标准、严要求。定时定量检查学生毕业设计的进度和质量,凡未经教师审定的设计稿和选题,不允许参加毕业设计答辩。

2.为使学生按规定完成每一阶段的设计,各教研室组织老师采取中途分阶段进行检查的方法进行,并撰写毕业设计工作进度表。

3.学生必须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虚心听取指导教师的意见,与指导教师密切合作,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进度安排。毕业设计期间原则上不外出,如确有需要在企业来完成的实际课题,事先需办理请假手续,经系部和学院同意后,才能放行。一般情况下,有事需要先请假,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学生,教师有权提出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上报系部,由系部处理(各教研室实施毕业设计<论文>阶段性检查时,学生缺席次数达到三分之一者,取消第一次答辩资格,且二次答辩成绩最高为合格)。

4.严禁学术论文造假和违规。如在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中,发现抄袭他人成果,或者请人代做、购买设计作业的情况,一经发现,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记为“不及格”,取消本年度毕业资格,并报学院处理。纪律涣散,进度差距很大,经指导教师批评教育仍无改进,已不能按时完成规定任务者,指导教师可报请系批准,中止其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记为“不及格”。

5.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分,坚持教研室或者答辩小组集体评分的原则。

6.为鼓励学生完成好毕业设计,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竞争意识,同时为了扩大对外交流,提高专业影响和社会知名度,鼓励各专业毕业设计以展览、参加公开设计赛事等方式对外公开,全面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对确认不能达到参展要求的作品,不予展出。各专业方向选出不超过30%的优秀毕业设计作品,毕业设计成绩优秀者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

7.毕业设计一律参加答辩,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答辩现场,阐述制作过程及成果并接受答辩小组老师的提问。

8.学生的优秀毕业设计作品按规定全部由系部收藏,系部可为优秀学生作品颁发证书。

(二)毕业设计创作报告

设计与创意学院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和毕业设计工作实际,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的时候必须撰写毕业设计创作报告,代替其他专业学科的毕业论文。

1.毕业设计创作报告书有别于一般设计作品的说明书,它不仅仅是学生对课题来源、设计思路、设计过程的一种简单阐述,它更是对学生设计组织、策划、文案表达等综合能力进行考查的重要依据。;

2.毕业设计创作报告应具备形式讲究、格式严谨、语言精炼、内容详尽而富有较强的条理性和逻辑性,图文并茂,能客观充分反映毕业设计创作过程;

3.格式规范(创作报告格式参照《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设计与创意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创作报告撰写规范》),无错别字,并能够规范恰当地引用他人的学术成果(参考文献)。

4.毕业设计创作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

(三)各专业方向毕业设计具体要求(选题与评分标准)

参见各专业方向的具体规定。(网站附件)

三、毕业设计工作程序

设计与创意学院按照学院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特点,毕业设计工作程序遵循以下程序:

工作动员→选题、确定任务和下达任务书→开题初稿→中期检查→终稿答辩→答辩成绩汇总→文件归档、总结。强化过程管理,认真进行阶段性检查与集体会审,增强指导教师责任感,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以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1.各专业方向于第四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安排毕业设计工作进程,在第9教学周前安排导师并确定完毕;

2.各专业在第四学年第一学期完成毕业设计第一次答辩,或者第四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前必须至少完成一次阶段性的公开检查。

3.各专业最晚于第四学年第二学期春假前完成毕业设计所有工作(含二次答辩)并上报最终成绩。

4.如果本专业(方向)有公开展览,学生应当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毕业设计的布展工作,并如期参加展览开幕和撤展。

5.原则上答辩后的一周内,公布毕业设计成绩。

四、毕业答辩及考核工作

成绩评定总则:由各教研室或者答辩小组具体制定学生毕业设计的评分细则,主要考核学生设计态度(投入时间、制作效率等)、整体构思、艺术或应用价值的评价,毕业设计创作报告的逻辑性、技巧及其他优缺点。

各专业和专业方向每个学生均必须参加毕业答辩。根据需要,各专业方向的专任教师成立若干答辩小组,负责具体答辩工作。答辩小组签字成员原则上必须由讲师以上的人员担任。答辩过程中,指导教师可原则上予以回避。毕业设计成绩评定要避免主观性、随意性、标准不统一的弊病,成绩要成正态分布,一般优秀成绩控制在25-30%,不及格控制在5-10%(不含取消答辩的情况)。

学生最终成绩由系毕业设计成绩评定小组审查并最终确定,系毕业设计成绩评定小组由系主任组织,各教研室负责人和副高以上专任教师担任组员,必要时可增设秘书一人。毕业设计成绩为等级制,依据总分成绩分4个等级。分别:

优秀    成绩(86及以上)

良好    成绩(76-85分段)

及格    成绩(60-75分段)

不及格   成绩(60以下)

五、资料归档

1.指导教师应认真指导学生填写《毕业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进度记录表》、《毕业设计创作报告》,确保各项信息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指导教师还应当承担毕业设计创作报告的格式审查工作,对于格式不规范的毕业设计创作报告,不准入库存档,成绩作废。

2.学生毕业设计作品及创作报告最终稿(电子版)应提交给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检查核对后汇总至本专业方向负责人处,并统一刻盘后交给系教学秘书。学生毕业设计创作报告(纸质版)应提交给指导教师两份,一份由指导教师个人保存;另一份随任务书、进度表等工作材料一起由指导教师检查核对后汇总至本专业方向负责人处,并同意提交给教学秘书,作为教学档案进行存档。学生毕业设计作品及创作报告电子版、纸质版文档未提交完整的,不得报送成绩;经督促后仍不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记为“不及格”。

3.毕业设计资料,由院(系)资料室编号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三年。指导教师因课题需要,可向资料室借用,不得超时占用。学生毕业后,如需参阅自己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可凭单位介绍信向原专业联系查阅或复制。

 

设计与创意学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    

   

 


本文责编:@肖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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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设计与创意学院前身为创办于2003年的艺术设计系,是嘉庚学院开设最早的院系之一。学院下设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含平面设计、数字媒体设计两个方向)、动画和产品设计等四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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